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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女子,今后做情人还是妻子
2008-10-09 08:22:14作者:来源: Q

    这,本不应该成为论题,“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然而,前几天我却遇见这么一个女孩,23岁,大学生,她说:“我适合做情人!”。而且,她还写博客,公开说自己适合做情人。

    无独有偶,我又遇到一个离婚女人,33岁,当有人决定娶她时,她却说:“做情人可以,结婚不行。”

    女人,越来越多地愿意做情人,而不愿意做妻子了。这,只能归功于社会的开放,尤其性的开放。女人想开了,先是受经济影响,为了生存当“小姐”的多了。然后,受社会上的情妇和“小姐”的熏染,看她们花钱轻松,生活享受,产生了羡慕,就一个学一个。想开了的女人多了,终于越来越多的女人愿意做情人而不愿意做妻子了。

    女人做情人,30年前还不叫“情人”来着。那时,叫“养汉老婆”,被逮住之后还要往脖子上挂一串破鞋,游街。再往前,“一夫一妻制”之前,除了做情人这样的偷鸡摸狗式的媾和,如潘金莲与西门庆,还有正门八经的纳妾。第一个娶进来的,叫“头房”,这是妻子;第二个娶进来的叫“二房”,依此类推。在大户人家,除了按“房”划分之外,也被高雅地称为“妻”和“妾”。其中,妻是正娶的,也就是合法夫妻,妾虽然合法但是没有法律地位。争风吃醋,就是在妻妾成群成为风气之后而来的,谁都想博得男人的青睐。有了男人的青睐,就有了家中的地位,进而通过影响男人来实现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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