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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从温暖那搜到的信息结合军当时的情况,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个傻瓜。
很显然, 青青是求了军去帮大忙。先是通过军找到温暖,在深圳,找到好律师就是打赢官司的关键,然后制造施虐的伪证,成功地告倒了前夫,按目前《婚姻法》规定,被告将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那么,青青就是最大的获益人。这可比开店开公司赚得多了。被告资产越多,原告捞得就越多,如果有儿女,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而被告想来财大气粗,也必定花费了不少银子请律师,这中间的争斗,只用了短短的一周时间,看来温暖真的有两下。
那么,军又是怎么帮助制造伪证的呢?这是违法的事,我虽然好奇,却不敢再往下想。
唯一可以见证的就是,青青仍然策划了偷拍,并在恰当的时间快递给我,成功地离间了我和军。
我越来越意识到这女人的可怕。
自小出生在简单的家庭环境, 身边接触的也都是普通人, 可却没有接触过这些乌七八糟的社会现象。从泉泉被骗,到青青事件,我突然觉得人性的贪婪太可怕了。为了欲望,人真的可以出卖自己的良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还明明打着法律的旗号?
泉泉的这个案子, 是否也要求我们去制造一些烟雾弹?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来讲, 似乎真的要不顾一切地寻找各种手段。我一下子气馁了。
接下来的几天, 我突然变得愤世嫉俗。就连温暖, 猜想到他参与过无数个交易,我都懒得再理。
对爱情的气馁, 对社会的阴暗,令我颓废不已。
而对军的思念也被打断了, 假若当初是因为看到他和青青在一起的暧昧照片而决裂的话,那么现在是觉得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帮青青的忙。忽然觉得我们并不是同类人,在价值观上有着巨大的沟渠。毕竟,我对军的了解太少了!这种分歧, 决非恩恩爱爱就能掩饰地过去的。它赤裸裸地摆在我们的面前,正阴险地笑着。
我再次陷入了低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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