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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女子因呼吸困难在丈夫肖志军陪同下赴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孕妇及其体内胎儿均面临生命垂危。然而由于其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最终孕妇及体内胎儿不治身亡。事后肖志军坚持认为责任在院方,而卫生局表示医院已尽责……[详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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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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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妻子难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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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
[详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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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军辩称因未婚怕担责 3家律所争相代理 事件全程回放
他连声叹气说:“毕竟人死了,我没签字,杀人偿命,枪毙我也愿意。”面黄肌瘦的肖志军坦言,这两天他想得最多的就是自己也有错,错就错在“我没签字,人死了,她才22岁啊……”[详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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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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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首次认错
李母拿起矿泉水瓶猛打肖志军
妻子死亡后肖志军悲痛不已
肖志军在医院向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
肖志军:我的孩子啊,两条人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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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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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下午2点左右,李立云的父亲抵京,他随同前来接应的妻子、记者来到朝阳医院西区附近的展龙宾馆,等待在那里的还有更多的记者。而随后不久,不约而同赶来的3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孕妇死亡事件带入了另一个高潮。
·法学教授解疑:家属涉嫌间接杀人 北京卫生局:手术受阻碍 死亡不可避免
·肖志军辩称因未婚怕担责 家属称医院应负主责 3家律所争相代理
·丈夫拒签字致孕妻身亡续:丈夫首次认错
·医院出示原始病历和丈夫签字 卫生局称医院已尽责
·医院称肖某曾担心剖腹产影响生二胎 肖志军否认
·专家称政府应明确医生救死扶伤权利 美国医生:遇紧急情况手术决定权在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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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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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还在肚子里活着呢,还有热气呢!”昨天,拒绝签字做剖腹产手术,最终导致孕妻死亡的肖志军,一大早就来到医院,嘴里反复地这么念叨说。他解释说,自己当初拒不签字是因为不相信医院,他并不后悔不签字,只是后悔将妻子送到了医院。
针对此次事件的处理,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家属在场情况下,而且坚决阻止治疗的情况下,医院当时的处理是已经尽到了必要的责任。
·肖父:肖志军与家人关系不好 常有奇怪想法
·肖志军:后悔送妻入院
·死者母亲:医院和肖志军都要为此负责
·卫生局:医院在产妇死亡事件中已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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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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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意对肖志军事件本身再做更多评论,更深的关于制度层面的讨论,也是专家的事情,但愿这个悲剧能够真的促进了我们医疗体制的一些完善,让更多的穷人能够不再惧怕就医。看着为悲情所困的肖志军、李小娥,只想说一句:逝者已去,让生者珍惜现在,愿这冬日里的暖阳,普照每个人心中。
·刘彦:医疗权利不平等下的孕妇死亡事件
·吕卫红:请多关怀肖志军
·郭伟明:丈夫拒签字背后是被压力扭曲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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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其实像肖志军一样的人并非少数,而有人评价说:“我们这个社会,城乡之间和阶层之间的割断与隔膜,已经远远超出了《通天塔》里刻画的沙漠深处的摩洛哥和现代化的东京。”也许,只有我们有了足够的了解,我们才知道怎样去劝解2007年11月21日下午北京朝阳医院西区医院那个因固执而失去妻子和孩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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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白菜
来源:深圳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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