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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表态 为社会基本尊严讨说法
这次网络事件让不少网友想起了两年前的“铜须门”事件,然而,参与声讨的网友则坚定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与“网络暴力”有区别,自己也非“网络暴民”。有网友表示,加入声讨“糖果儿”是因为她突破了女人的容忍度。
网友“乔二”发表的“告媒体书”道出了参与声讨的网友们的心声,他在帖子中称,“令人愤恨不已的不是她夺人之夫,而是夺人之夫之后伙同其丈夫共同表演的恶毒、刻薄、虚荣、粗俗以及跟整个社会道德叫板的嚣张。这种嚣张的恶劣如何得到惩戒也才是重点。”
“不是在帮一个人,而是在追寻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在为社会基本尊严要个说法……在一个第三者已经被容忍的社会,一定不能再降低社会的道德底线,沦陷了整个人性最基本的善良,可以让抢夺和侮辱变得这么正常和嚣张。不要挑战整个社会的最基本尊严,这是底线。”
前妻L:曾和我生活的那个男人宅心仁厚
昨日下午4时许,帖子的首发者“亚马逊人鱼”代表自己的朋友、“77”的前妻L发表了一段话,对此事作了回复。
在留言里,L感谢网友对此事的关注,并表示事情过去已经一年多了,不但没留什么阴影,反而让她能更乐观宽容地对待这世界上的人和事。“再肮脏的言语,也不能够影响我生活的一丝一毫。我一切很好,谢谢大家关心。”
L说:“对于过去那一段事,大概也只有两三句言语可说。曾经和我生活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单纯善良,宅心仁厚。我们的爱情纯真美好,我相信他把他生命里最好的一段时光给了我,如果用金钱来衡量,也许值不上几厘几毫,但记忆里的美好,用千金我也不肯换去的!更何况粗鄙的言语,怎么能够影响?至于后来在转贴的博客里的男人,面容虽然依旧,灵魂却已经并不是从前那一个了。”
L最后表示,“不论是那个男人或者那个女人,我对他们既没有兴趣也没有企图。”
律师:网友行为涉嫌侵权
针对网络上的这起风波,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的谢恒律师,他表示,毕竟“糖果儿”与“77”作为公民同样享有名誉权,网友们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涉嫌侵犯“糖果儿”与“77”的名誉权,而打电话到“77”公司,更有扰乱社会治安之嫌。他表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糖果儿”与“77”利用博客载体,发布涉嫌侮辱、中伤L的信息资料,在博客上攻击L的行为已涉嫌侵犯L的名誉权。
至于网友们在网络上曝光当事人真实资料的行为,谢恒律师表示,网友此举涉嫌侵犯了两人的隐私,而网友打电话到“77”的公司,如以攻击性的言论侮辱“77”,则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没有加以攻击性言论,但因此影响到该公司的运作,则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由公安机关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为此,谢恒律师提醒网友们在就此事发表言论时应充分尊重被评论人物的人格尊严,坚持“对事不对人”的评论原则,以免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名誉权的禁止性规定而涉嫌侵权,毕竟,以违法对抗违法不是法治社会的本意。
知名网友:事件与铜须门没有太大区别
尽管网友们坚称自己的行动和以往的“网络暴力”事件有很大的区别,但知名ID“草办居士”还是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整个事情,与以往被定义为“网络暴民”的那些事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草办居士”表示,显而易见,在网友的潜意识里,肯定是希望通过“正义感”彰显来规避“网络暴民”的嫌疑。可惜,整个事情,与以往被定义为“网络暴民”的那些事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例如“铜须门”——公布当事人包括个人隐私的各种信息,骚扰其所在的单位。
“草办居士”进一步指出,如果理性一点看,整个事情其实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得到解决。“我认为,把这样的事情看做是已经触犯了‘社会道德底线、社会基本尊严’明显带有太多的情绪成分。尽管当事人的行为确实很过分。”
“如果一个女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仅仅是对另外一个女人极尽嘲笑谩骂之能事(请注意,只是嘲笑和谩骂)就需要我们义愤填膺去捍卫‘社会道德底线、社会基本尊严’的话,那么,我只能说,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基本尊严’可能也太脆弱了。”
新闻链接
铜须门事件
2006年4月13日,一男子在发帖称妻子沉迷《魔兽世界》,并在一次玩家聚会后与网名为铜须的男子发生一夜情。网友开始声讨铜须,有网友调查出“铜须”的姓名、手机号、照片等并公布在网上。此后,网友采用发帖,在游戏中集会、谩骂、“自杀”等方式声讨24岁在校生“铜须”,并有网友发布“江湖追杀令”。由此,“铜须”因与“幽月儿”的婚外情,深陷网络声讨的同时,又被推进了社会讨伐的漩涡。网络世界延及现实社会中,一时盛传此事,称其为“铜须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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