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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聘用时间长、教学业务强而又达不到入编条件的聘用教师,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尽可能解决其编制问题。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代课老师的资格认定制度,通过理论考试和业务考核,先将一批优秀的代课老师确定下来,再进一步提高工资待遇,逐步做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接近半年过去了,没有看到媒体
有任何新的消息,顺便可以说一说,本地媒体对于这样的问题,向来比较敏感,真正较大力度报道深圳代课教师问题,倒是总部在广州的南方都市报。
伪劣“定心丸”与权宜之计关于深圳代课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已经是个老问题,但是真正被媒体关注,还是2005年以来的事情。在2006年6月份,教育部发布消息称,全国44.8万中小学代课教师将全部清退,这引起深圳部分代课老师疑虑。当时深圳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昨天称,深圳情况十分特殊,代课老师政策不变,目前深圳8000余名代课老师都是深圳教学所必需的教师,不会“清退”。
这个表态,表面上看,好像是给代课教师“定心丸”,但这颗“定心丸”定的只是继续保留这部分老师代课的权利,而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却依旧没有解决。
现在,深圳有些区开始实施了教师雇员制,雇员制教师工资大概是正编教师一半多一些,从工资收入讲,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雇员制度仍然只是权宜之计,因为雇员制教师不转档案,不解决户口,不占事业编制。仍然是被排除在体制之外的教师。
深圳之所以出现这么多代课教师,与深圳严格的户籍制度有关,深圳在校学生中“户籍学生”和“非户籍学生”之比约为10:6,而深圳公办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却是死守“按户籍学生人数定编”。表面上看是户籍问题,但是实际上却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逃避现实的惰政之举。
在到处都悬挂着“和谐深圳”口号的城市,一群开启智力,引领成长的老师却长期沦为“非法用工”,我就很惊吓,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被评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深圳,还有那些琢磨“和谐指数”深圳社科学者们,不知道有没有考虑过把教师队伍的和谐与稳定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没有?
悲喜交加后仍是悲剧最后,以一个悲喜交加的案例(摘自网易教育频道)结束此文,主人公最终实现了调入深圳的梦想,不过很遗憾的是,这只是一个因为得了癌症才引起有关部门恻隐之心的个例。
王伟华——一名46岁的普通女教师,选择了这项职业。1997年,她从黑龙江来到深圳市罗芳中学,只有大专文凭的她不符合当时调入的条件,于是只能当借聘老师,而这一当就是漫长的8年。2002年,她被查出患乳腺癌,在化疗期间,她一方面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一方面又用心、尽职地去做好本职工作。和其他的代课老师一样,每到过年过节,看到别的老师拿的奖金比自己多、享受不到一些评优的机会,王伟华的心里也会不好受。看到身边那些肩负着家庭经济重担的代课老师,王伟华知道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她家庭环境还不算差。也正因为这样,她把精力全都投到了学生身上。
因为王伟华的突出表现,罗湖区启动“绿色通道”,将她调为正式老师。而8年代课老师期间未能享受“编内”教师待遇的经历仍让她刻骨铭心。尽管已走入“编内”教师行列,但是王伟华对借聘老师仍抱有很深的感情,也很能理解他们的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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