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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刘新华
讲述:田俊
年龄:58岁
职业:退休
地点:战国策茶馆
-为了惩罚丈夫,我在离婚答辩书中,要求他支付给我100万作为补偿。
“我是被告田俊,今年58岁,是一个退休干部。我不同意离婚,也请求法官不要判我丈夫和我离婚。我还爱着他,我和他的感情
没有破裂。”这是田俊接受采访时,拿给记者看的法庭“答辩书”中的第一段。
距离远了,也许他们就能分开。
在我4岁的时候,生母就去世了,我一直跟着继母生活。继母对我很不好,所以,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想像着自己的未来:如果自己有了丈夫和孩子,一定要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日子!
1974年,我在老家晋州和王恩经人介绍相识了,彼此都有好感。第二年,他考上了河北工学院。他家在农村,兄弟几个,家里很穷。为了保证他的学业,我省吃俭用为他缴上了学费。一年后,沉浸在幸福中的我们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两年后,他毕业分到石家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我则在老家一个工厂上班。虽然两地分居,但我们情深意笃,丝毫没受影响。大儿子降生后,王恩经常骑着自行车到晋州看望我们母子,这60多公里的路,他一跑就是三年。
三年后,我调到丈夫的单位当会计,牛郎织女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为了让丈夫安心工作,我把家务事都揽了下来,一个人照顾婆婆和孩子,从不让他操心。他也很争气,把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我们的小日子也过得红火、幸福,虽然很累,但我很知足。1988年,小儿子出生,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更多欢笑。这种相濡以沫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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