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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友
2001夏天,三十二岁的陈华还是独身一人。陈华在海口一家织纺企业当业务员,生活稳定,经济上也说得过去,时常去到一家酒店吃饭。二十五岁同样独自一身的阿倩,是饭店中餐厅的主管人员。因陈华光顾,俩人自然就熟悉起来。
阿倩相貌平平,但陈华也是大龄男子。俩人熟悉之
后,阿倩主动打电话给陈华,说愿意与陈华交朋友,陈华为情所动,便经常带着阿倩到万绿园等处喝茶、唱歌、跳舞、吃夜宵及购物等等。阿倩似乎很满足于这样的生活方式,俩人逐渐情深意浓起来。
分 离
陈华与阿倩这样相处了三个月后,俩人便过起了同居生活。
陈华每个月2000多元钱的工资,每次领到工资都要交给阿倩1000多元钱作生活费。陈华希望从此之后,与阿倩一起就此过上平稳、宁静的家庭生活。
然而事情却非如陈华所愿。阿倩喜欢到歌厅、酒巴等娱乐场所玩耍。尤其是喜欢到的士高歌厅去蹦的。这样每个月的花费都很大。没过多久,阿倩就嫌阿华挣的钱太少,不够自己花销而颇有怨意,还以加班为由不回来住。后来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气急之下,陈华伸手打了阿倩一巴掌。阿倩就此离开了陈华,并让家人到了陈华家里将她的衣服全部取走。
重 聚
两年之后,阿倩又主动回来找到陈华,要与他重归于好。单纯而直率的陈华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事后陈华才知道,原来阿倩离开他的这两年时间,是跟另外一名男子好上了。因后来那男子的父母亲不同意俩人结合,失去工作生活无着落的阿倩,又才主动跑回来与陈华重温旧梦。
最初陈华并不知道这一切。
阿倩回来重新与陈华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天后,突然又不辞而别了。过了一个星期之后,阿倩才回来。陈华问她这些天到哪里去了,阿倩说去到一个姐妹家住。但后来陈华才知道,阿倩又想着以前的情人,跑出去找他去了,只是对方迫于父母亲的压力,不肯同她相处,她又才返回到陈华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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